高速·三乐居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答疑澄清01
发布日期:2023-12-15 浏览次数:818
(项目编号:2022AFWAZ02733)
各潜在投标人:
高速·三乐居项目智能化工程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1. 针对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总则“1.4.4”进行相应调整,内容如下:
条款编号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修改后条款内容 |
1.4.4(5) |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1.4.4(6) |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1.4.4(7) |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7)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2.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正文“3.8 评标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内容如下:
条款编号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修改后条款内容 |
3.8.1 |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信用查询要求如下),并将信用查询结果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如查询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信用查询要求: (1)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2)评标委员会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安徽省高速登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时代广场C7#楼北楼六楼成本部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551-62911675、0551-6567153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未来塔3101室
联 系 人:林 工
电 话:0551-67680582 15505516768
2022年12月15日